一直奔向月

今天看到一句话,被喜欢是漂亮的人才有的权利。

我不能认可。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的理由真的太千奇百怪了,每个人的审美也是千奇百怪。

以前我总感觉自己不能忍受跟一个外表不那么出众的人在一起,可是随着相处的人越来越多,才发现皮囊不过是最表面的勾引我们去了解一个人的东西。当你发现一个人有内涵,和你合得来的时候,那种灵魂上的契合会让你一震。然后突然欣赏。

马薇薇在非正式会谈说,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感觉他在发光,后来你感觉光暗了。其实在一开始,他身上的光,就是我们的眼神去照射的。

年少时,经常因为他个子高,皮肤白,长得好看喜欢他,于是就更想了解他。可是当我发现他那些不那么好甚至是如果放在平常人身上我讨厌的点的时候,他的光就淡了一点。在这个过程中,我找到自己的方向,寻找一个什么样的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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